大庆油田矿区事业部
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主营业务包括物业与公用事业(日常物业服务、民用水电气暖供应等)、医疗卫生事业(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康复等)、社会公益性事业(道路养护、公共交通、医学教育、托幼服务等)等。
矿区服务事业部成立以后,原来隶属于大庆油田公司和管理局的所有的矿区服务业务将进一步整合,以发挥整体优势。同时,矿区服务事业部要把大庆油田作为一个整体,搞好规划,确确实实把构建和谐矿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为自己的职责,完成好任务,创造一流业绩,在全国率先为建成和谐矿区做出新的贡献。
我只知道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主任名字叫高殿龙,是事业部一把手。
园林绿化原属于物业集团,后来重组后归属于矿区事业服务部,主要负责矿区这边的小区、油田公路、单位等的绿化和维护工作,因为是在中区这边,所以整体待遇一般,也可以说正常吧,能占个平均,不高不低。总部在乘风庄,不知道你是工人还是干部,不知道你是男的还是女的。工作大部分都不是特别累。
当然是总院集团了。公共汽车公司还不如物业呢。
矿区和矿山的区别
范围:- 矿区:矿区是一个相对较大的地理范围,可能包括多个矿山,潜在的矿床和矿产开发区域。- 矿山:矿山是矿区内的具体开采场所,通常是通过确定矿藏边界后,在地面上或地下进行有组织的采矿活动。
有色矿山和黄金矿区的区别在于开采的矿石类型和金属成分。有色矿山开采的是含有各种有色金属的矿石,而黄金矿区则专注于开采黄金矿石,有色矿山和黄金矿区别在于所开采的矿石类型和其中的矿物成分。有色矿山主要指开采含有有色金属矿石的矿山。有色金属包括铜、铅、锌、镍、铝、锡、钨、钛、锰等。
有色矿山和黄金矿区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开采的矿石类型和金属成分上。具体来说,有色矿山致力于开采含有铜、铅、锌、镍、铝、锡、钨、钛、锰等有色金属矿石的矿山。这些矿石中通常含有特定的有色金属矿物,如黄铜矿、闪锌矿、赤铁矿等,通过开采和加工,可以提取出相应的有色金属。
矿区是指有矿产资源的地区,通常包括矿山、矿产勘探、开采和加工等相关设施。因此,没有煤的地区不属于矿区。但是,没有煤的地区仍然可能有其他矿产资源,例如石油、天然气、铜、铝、钢铁、铅、锌、银等。因此,没有煤的地区仍然可能是矿区。
国有矿区和集体矿区的区别国有矿区和集体矿区,最明显的区别在于矿区的采矿权人的经济性质不同。国有矿区,是国有企业或者国有企业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为采矿权人的矿山企业的矿区;集体矿区,则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及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为采矿权人的矿山企业的矿区。
矿山事故后应如何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四十六条规定,一旦矿山发生事故,事故现场的人员必须立即向矿长或相关负责人报告,他们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第三十六条,矿山企业一旦遭遇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紧急救援措施,首要目标是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企业需如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的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对于一般事故,矿山企业自身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这包括对事故过程的详细分析和后续的处理措施。
矿山井下冒顶事故的处理原则包括: 紧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井下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同时,通知专业救援队伍和相关部门迅速介入,展开救援行动。 搜救措施:救援队伍应迅速抵达现场,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进行科学搜救。
矿区作业区出现车辆压死人属交通事故
法律分析:采矿区属于厂矿,其专用路面依规定不属于道路,故采矿区内倒车致残的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在矿上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应当按照交通事故来判定的,所以说在这种工作环境中上班必须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身边环境,否则就有可能带来永久的创伤。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而是属于安全生产事故。被伤害者按工伤处理,肇事人按企业内规章制度处理。矿场所有人是否有责任、是间接责任还是直接责任,这都要看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分析:第一,采矿区内倒车致残的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第二,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只能说有这种可能,具体情况也没交代清楚。最后还要认定是否有违反交通管理法规。
法律分析:由交警部门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2022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十将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其他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为第十六条第一项所列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出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十删去第四十八条。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67 号 《 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07 年 12 月 14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开锁业治安管理,加强对开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七条 卖淫嫖娼或为卖淫嫖娼提供条件,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15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特种行业管理规定
1、法律分析: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依法保护行业经营者、消费者等的合法权益,制止、取缔非法经营,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规范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鼓励建立各类特种行业协会,引导和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商务、旅游、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与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有关工作。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规范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3、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开展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